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2010年8月26日星期四

Teachbook回應Facebook起訴:book為普通術語


Teachbook回應Facebook起訴:book為普通術語
美國科技博客網站Webpronews報導,Facebook上週對教師人群社交網站Teachbook提起法律訴訟後,後者周四就此作出回應,稱Facebook的起訴理由站不住腳,原因就是“book”一詞為非常普通的日常用語,Facebook並不擁有“book”一詞的商標權。
  Facebook起訴
Facebook上週在美國加州聖何塞聯邦地方法院對Teachbook提起法律訴訟,稱後者名稱中使用“book”字樣,侵犯了Facebook的商標權。 Facebook認為,Teachbook之所以這樣做,是希望利用Facebook的巨大影響力,以達到提高Teachbook市場規模目的。
Facebook在提交給法院的訴狀中表示:“如果其他網站也能隨意將任何單詞與'book'組合後作為公司名稱,然後組建針對特定人群的社交網絡,則'book'後綴將成為'在線社區' 、'網絡服務'或'社交網絡服務'的通用術語。如果允許這樣做,無疑將削弱Facebook品牌及其各類服務的獨特性。”
  Teachbook回應
Facebook起訴Teachbook一事週四被媒體曝光後,Teachbook執行合夥人格雷格·施拉德(Greg Shrader)週四晚些時候在接受Webpronews採訪時略帶嘲諷的口吻表示:“我們沒有意識到Facebook對互聯網和'book'一詞擁有商標權。我們認為,Facebook的起訴理由根本站不住腳。”
施拉德接著表示:“Teachbook商標已得到了美國專利商標局(USPTO)的批准。USPTO還告訴我們,'book'為普通術語,任何人不得將該詞申請為註冊商標。正是這種原因,Facebook並沒有向USPTO提出取消Teachbook商標的要求,而是選擇了在法院起訴的方式。”
施拉德說:“Teachbook意在向教師人群提供各類網絡工具,以方便他們備課,以及與家長、同事加強溝通交流。總而言之,Teachbook意在幫助教師提高課堂教學質量,我們並不知道Facebook或其CEO馬克·扎克伯格(Mark Zuckerberg)也希望進入該業務領域。”
在談及Teachbook與Facebook進行市場競爭問題時,施拉德稱:“Facebook用戶往往是尋找老同學,並與他們分享圖片和加強溝通聯繫。而Teachbook是針對教師人群,二者的業務定位並不相同。”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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